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调动创新创业、英语、物理和计算机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创新创业、英语、物理和计算机类课程教学质量,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提高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自治区教育厅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开展2015-2016年度内蒙古创新创业、计算机、物理和英语类课程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根据内教高函【2015】3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开展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联合教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
      针对相关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和网络教学平台等方面的建设研究。
      (二)数字化课程建设
      组织优秀师资力量,系统规划和设计包括网络课程、数字化资源和教材等方面的建设。
二、立项范围
       创新创业类联合教改项目针对高等学校创新创业类课程即创新方法、大学生创业的理论与实践、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四门课的实施方案的研究、教材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和数字化资源建设等,其主要内容涵盖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管理与评价等方面。
       英语类联合教改项目针对高等学校大学英语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和数字化资源建设等,其主要内容涵盖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课程体系的探索与构建,课程资源的建设等方面。
      物理类联合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施对象针对高等本科院校非物理专业物理类基础课程,主要指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文科物理及科学素质教育类通识课程。研究内容包括以上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网络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
      计算机类联合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施对象是高等本科院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核心课程,主要指大学计算机基础、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技术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等课程。研究内容包括以上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网络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和教材建设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一)联合教改项目应体现近年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国际前沿学术发展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
     (二)联合教改项目应反映近年英语课程教学与改革的最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和教学的适用性。
     (三)联合教改项目应反映近年大学物理及实验课程教学与改革的最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和教学的适用性。
     (四)联合教改项目要体现计算机类课程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策略和文化 素养。
      (五)作为联合教改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联合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研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六)联合教改项目主持人应以相关专业教学管理者、高水平的教师和学术骨干为主,具有带领项目组开展研究的能力。
      (七)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5年内已获得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四、项目经费
   联合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政策支持项目,重点项目经费支持5000-10000元,一般项目经费支持3000-5000元,政策支持原则上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拨付至有关高校,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活动。批准立项后1个月内,首先拨付项目资助经费的50%作为前期研究经费,项目结题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再拨付其余的50%。对于部分优秀项目后期继续追加经费。
五、项目管理
     (一)联合教改项目立项时间从 2015年 7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管理,共同开展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项目申报和立项后项目进展、质量监督等相应的管理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将不定期抽查项目建设及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
     (三)项目主要成果的形式包括研究报告、教改方案、教材、网络教学平台、数字化资源、网络课程、论文、调研报告、实践报告等。项目完成后,成果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择优出版、应用实践及宣传推广。
    (四)其他说明
     1.立项评审:2015年10月中旬自治区教育厅将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所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2015年10月下旬公布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2.中期检查:自治区教育厅将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为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形式、成果进度等。根据中期检查情况,适当调整部分项目的资助额度。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达标的,将取消其项目资格。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2份和主要阶段性成果一套,进行中期检查。
     3.成果验收: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资料,将《结题报告书》和项目成果(含论文、研究报告、教材初稿及其他成果形式)上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六、申报要求
     (一)“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部分,鼓励学校联合申报,每个项目至多8名成员参加;申报项目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申报书》(附件2)。“数字化课程建设”部分,每校每课程限报1人,申报课程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数字化课程建设申请表》(附件3)。
      (二)各学院可组织教师自由申报,于2015年8月24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办公楼225房间)。申报书、申请表电子版发送邮箱:66056@bttc.edu.cn ,联系人:张宇宏,电话:6193076.

附件:1.2015-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 2015-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申报书

3. 2015-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数字化课程建设申请表

4.中期报告书

5.结题报告书

6.调整申请单

7.结题程序规范

8.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教务处
                                                              2013年7月21日

附件:
科室:
教学质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