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毕业年级的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课和考试时间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11级各专业应于2015年5月22日前结课并组织考试,各门课程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请各学院将本学院毕业年级考试安排及时报教务处,以便统一组织协调考试各项工作。
二、命题及相关要求
1、闭卷笔试课程均按考试命题要求进行命题。试卷及答案模板请从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中下载。考试课程试卷及标准答案应于考试前一周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随堂安排,考查课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印制,开课学院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集中领取,并由任课教师向学生发放。
3、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名单以选课名单为准,具体名单请各学院从综合教务系统打印。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记载。
三、登录成绩
1、成绩录入时间:2015年5月23日—27日,系统关闭后将不能再录入成绩。学生试卷评定后,各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入成绩。
2、点击“提交”按钮后,成绩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任课教师在成绩提交前要认真核对成绩,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成绩。教务处将在5月27日后进行毕业审核。
四、试卷装订
1、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皮,逐项填写试卷封皮上的各项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试卷排列按成绩单中学生的学号顺序排列。
3、试卷的标准答案做在学校统一印制的答案纸上,给分点必须清楚。
4、专业课试卷由各学院装订后保管,公共课重修试卷由承担公共课的学院装订后保管。 教务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