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报送及课程表编排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书
教学计划是教学任务安排、编排课程表的基本依据,教学任务书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安排专业课教学任务时,请从大学综合教务系统的“理论环节”的统计报表下的开课任务书(选择格式二)直接打印“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表”。要保证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及课程学时和学分与其专业教学计划一致。在此表中填报周学时、授课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和任课教师、教室使用类型(填写在备注中)。
2、承担公共课的学院公共课部分的任务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
3、各学院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专业必修、专业选修等课程需从其他学院、部门聘请教师的,应由开课学院负责填报,并提前与聘请教师所在学院、部门联系,确定聘请教师人选。
4、需合班上课的课程,应按大教室容量安排上课人数,有关学院在填报任务书时须注明合并班级名称及总人数。专业课按人事处要求原则上需单班上;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课程由学院审核通过后,填至任务书上,未经审核的课程不予安排;使用机房上课的课程,每班不应超过80人。
5、所有任务书需经过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签章,并于5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任务书一经上交后,不得再有改动。
二、课表编排
1、全校公共课的课表由教务处编排,公共课上课情况编排好后,请各学院根据公共课的编排情况编排专业课表。
2、各学院编排专业课表时,要求在各班级课表的各门课程下写清楚任课教师、上课地点、上课周学时以及第几周至第几周上课等几项内容。
3、除2015级外的专业课表要求在6月12号前排完,因教室冲突、教师冲突、学生冲突产生的课程安排问题,教务处将根据情况做出调整。排定后的课表不允许做任何改动。
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的安排、课程表的编排及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教学任务书格式
教务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