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审核时间:2015年4月21日—5月26日
2、审核内容:
(1)对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审核内容:各院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方案划分的各个模块对所有拟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审核工作根据预计毕业生审核表(附表一和附表二)的格式,对学生的学分获得情况和课程不及格情况进行审核。
(2)对2015届本科双学位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审核内容:各学院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审核学生是否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的总学分数。审核工作根据双学位资格审核汇总表的格式,对学生的学分获得情况和毕业论文成绩进行审核。
3、审核要求:
各院系审核完成后由学院领导及审核人签字,盖章确认并报送毕业生审核表及双学位资格审核汇总表,教务处根据院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反馈给院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由院系进行核实复审,院系于5月26日前报送毕业生审核表,学生确认表于5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信息中心,双学位资格审核表报送教务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