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师间交流,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展教学沙龙活动。“教学沙龙由学院轮流承办,每学年每学院不少于1次。”为有序安排此项活动,便于学院间相互观摩,扩大活动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1. 教学沙龙活动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排定沙龙时间,学院原则上按中心安排的时间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可与中心联系,商定准确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2. 各学院填写《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附件2),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于活动前两周将策划表交中心,以便学校发布活动通知,并组织相关学院教师参加活动。
3. 教学沙龙由相关学院的教学院长负责。每次活动须确定一名主讲人,教学沙龙的主讲人在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其他优秀教师中优先选择。学院组织好本院教师积极参加沙龙活动。
4. 内容设置需围绕热点、焦点问题,实现思想交流、观点碰撞。可以就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同时也可以邀请知名专家讲座,不断开阔教学、科研的视野,实现教师的职业成长。
5. 活动方式围绕所申报沙龙活动主题,可采用研讨、汇报、观摩、讲座、论坛、等活动形式,力求多样。
6. 各学院须做好宣传工作,教学沙龙活动过程中,教务处将协调大通社对活动进行报道。
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教学沙龙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8.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076 邮箱:zhangyuhong5001@126.com
附:1、各学院教学沙龙活动安排表.
2、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教务处
201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