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将于3月份组织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及补考课程

    1、补考对象: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不包括选课重修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提出缓考申请并在教务处备案的学生。

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中,因考试作弊取消成绩的课程不得参加本次补考;不及格成绩数据中,标注“取消资格”和无故旷考、缺考的学生,由学院组织学生进行核对,如无异议,这部分同学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2、补考课程: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

   二、补考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3月11日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拷贝不及格成绩名单(数据截止日期为3月6日)。 各学院拷贝的名单仅为核对名单,需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复核,如有变动,直接在Excel表中增、删(不得改动模板格式),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将按照各学院复核后的名单组织考试。

   申请参加大学英语考试的学生务必注明大学英语分级信息(本部级别、试点级别、音体美学前级、预科等)。

    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安排,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考试安排报教务处备案。专业课考试安排的相关要求与期末考试一样,安排合理。必须做到单人单座,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不冲突,保证考试课程的正常时长,监考教师配备到位,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2、补考名单报送时间:各学院需将核对后的补考学生名单(含电子版和纸介)于3月12日报送教务处考试管理科,纸介名单要加盖学院公章,逾期不候。各学院一定要对上报数据的格式、数据是否完整、正确进行把关。

    3、补考名单确定后,请各学院于3月13日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抽定试卷。

    4、考试时间:3月14日—24日,其中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分布情况请各学院于3月16日在教务处主页查询,涉及到共同专业课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3月24日之前结束考试。

    5、成绩录入:各学院在补考结束1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须按照模板格式上交纸质和电子版成绩单)。

    6、考试纪律要求: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或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无证件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同时各学院要严格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10日

 

科室:
考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