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学院就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经费做出预算,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 预算内容

此次预算申报涉及教学实验费、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和实验室开放经费的申报。

教学实验费主要用于购买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在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的实验材料和易耗品。

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主要用于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

实验室开放经费主要支持实验室开放过程中产生的实验耗材费用。

  • 申报办法

    • 教学实验费

教学耗材申报仍将利用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为此,各相关学院需完成如下工作;

①在安装有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平台软件的校园网内计算机进行填报,软件下载地址:http://192.168.200.133/HCGL/

http://192.168.120.133/hcgl/

②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本实验中心基础数据的完善和修改,各实验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填报说明和软件培训视频学习(培训视频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观看),以保证计划填报和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具体的操作流程为,实验中心(室)主任根据申报、审核的需要进行用户添加,任课教师根据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登陆后进行自己所任课程的耗材申报,实验教师对所报耗材仔细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上报。上报后的内容将无法进行编辑和修改,同时耗材采购及使用出库仅限于本人填报并经审核通过的部分,因此,耗材申报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将直接影响实验的运行,望各学院注意提醒教师在申报时尽量保证申报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④实验中心主任根据教师申报汇总和实验教学大纲结合库存情况对本实验中心(室)的学期耗材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报主管院长进行审核,主管院长审核后由实验中心(室)主任将本学期耗材预算情况通过网上平台提交教务处。并将下学期开设实验的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btwq2008@163.com,压缩包以学院命名。没有实验教学大纲将不允许申报实验耗材。

⑤使用共享共用实验室的实验课程耗材的申报和管理由实验室管理学院承担,为此,拟采用跨学院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学院,请及时将开课的课程及教师信息提供给管理学院实验室主任,以保障耗材申报和实验运行的顺利进行。

(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

该项经费仍按照传统方式申报,在预算时由各实验中心依据教学仪器设备金额、利用率、完好率等,参照《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实验室中心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预算,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

各实验中心在上报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费预算的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仪器设备利用情况、完好情况等相关说明并准备必要的仪器使用记录材料备查。

(三)实验室开放经费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有关规定,申请人根据参加开放实验的人数、内容,所需耗材,进行经费预算并认真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室开放申请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报拟申请实验中心和所在院系签署意见,所在实验中心(室)将同意申报的项目申请书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 申报时间

请各实验中心(室)务必于2014年12月26日前完成实验室经费预算的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教务处

2014-12-9

科室:
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