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科室介绍  教务新闻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课程建设  下载专区  评估与认证 
站内搜索:
 
  科室动态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评估与认证 > 政策法规 > 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 实施办法(暂行)

2019-02-28  点击:[]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

上一条: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

关闭

四川教育厅 | 吉林教育厅 | 辽宁教育厅 | 河北教育信息网 | 山东教育厅 | 江苏教育 | 广东省教育厅 | 浙江教育网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