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观摩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的课堂教学理念,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时间
2016年5月3日—2016年6月3日
二、观摩活动范围
第一届与第二届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教师。
三、活动要求
1. 全体教师可根据自身需求及时间任意选择不少于3位推荐教师的课程随堂观摩并填写观摩课听课记录表。记录表由听课教师所在学院收齐、装订保存。观摩听课教师须提前十分钟进教室,关闭通讯工具,入场后请保持安静,严禁早退。
2. 教学观摩活动由教师所在学院组织,观摩听课结束后,听课教师务必在授课教师处记录姓名及学院,名单由开展观摩课教师所在学院汇总后与总结材料一并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3. 观摩听课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教师研讨,并形成观摩研讨总结于 6月13日前交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203房间),电子版请发66056@bttc.edu.cn。
4. 请各学院确保观摩课地点可以容纳一定数量观摩教师,如果需要可联系教室管理科协调教室(含录播教室)。
附:
1、观摩课听课记录
2、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名单及课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23日